御帘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张氏大祖厝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御帘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张氏大祖厝位于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年代为1934年。
简介:始建于明朝崇祯元年(1628),数年后因流寇焚毁,清康熙已末年(1679)重建。御帘村是土地革命时期东方–战三明的主要集结地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敌后方。彭德怀、杨尚昆率领东方军以明溪依托攻克沙县期间,曾设司令部于御帘张氏大祖厝。1934年1月8日,彭德怀于此发布《三军团向沙县前进的命令》,25日晨,红三军团对沙县卢兴邦部发起总攻,并大获全胜。
2018年,御帘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张氏大祖厝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南各向外延伸60米,西、北各向外延伸40米。
御帘村: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是一个由皇帝赐名的村庄,位于明溪县东北部,距县城55公里,距乡政府7.5公里,村部所在地海拔460米,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其中山林16349亩,耕地1383亩。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551元。2010年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村,2012年9月被三明市委党史研究室命名为三明市首批“中央红军村”,2012年12月被国家住建部、文化部、财政…… 御帘村详细信息++
延伸阅读:
·第九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