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则等作出了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高度重视,也为推进数据领域的改革发展、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指明了方向。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决定》强调,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潜在价值大,推进数据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不仅有利于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也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现传统生产要素价值的倍增,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从“数据二十条”的印发,确立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将数据资源体系列为数字中国的两大基础之一,我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加速构建。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我国数据领域改革进入新阶段,“数据要素×”行动全面开展,各地方大数据管理机构纷纷成立,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截至2023年底,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超过32泽字节(ZB),位居全球第二,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数据大国”。数据正在从资源转换为蓬勃的生产力。2022年中国数据交易行业市场规模达到876.8亿元,占全球数据交易市场规模的13.4%,我国正向“数据强国”加速迈进。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做大蛋糕”阶段,数据流通交易的规模、效率均有待提升,数据开发利用还存在瓶颈,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还面临不少挑战,数据要素供需不匹配、价值挖掘不充分等仍制约着数据生产力的有效释放。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必须进一步推进数据领域改革,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丰富应用场景和海量数据资源的优势,促进数据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打造数字时代我国科技竞争的新优势。
夯实基础,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和数据高效开发利用的基础承载,是全面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中国高标准建设的重要载体。数据基础设施既包括平台、系统等“硬”的设施建设,也包括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软”的制度设计,还包括隐私保护、数据标识登记等技术的创新应用。信息通信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主力军,要围绕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打造适应数据要素化、资源化、价值化的数字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算力网,积极发展新型算力网络,提升算力网络的整体效能;积极推进低时延、大带宽、高可靠新兴网络技术的应用,提升算力网络的传输性能和响应速度;同时开展隐私计算、数据空间、区块链、数联网等多项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
打破瓶颈,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数据价值化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数据要素市场仍处于探索启动阶段,数据确权难、流通难、分配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破除数据在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瓶颈制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造有利于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制度体系,加速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数据工作涉及面广、主体多元、情况复杂,行业主管部门要激发各方面的动能,探索适应数据特征的新的治理手段;数据领域发展变化快,政策制度往往滞后于实践,为此要积极以试点形式探索推进制度建设。此外,数据具有高流动性、低成本复制等特点,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等风险,因此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要守好红线底线、严控安全风险。
奋楫者先,创新者强。推进数据领域改革,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新征程上,信息通信业要继续锐意创新、勇立潮头,为数据基础设施的完善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要先立后破、打破瓶颈,为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的释放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