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三槐堂

溪头三槐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槐堂坐落在休宁县城南五公里溪头村,是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由王经天倡导建造的王家祠堂,因建造时庭院中栽植的三棵槐树而得名,为古建筑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槐堂原有3进11开间,共约1500平方米,有182根屋柱,柱腰围80至100公分不等。整个大厅内含九个小厅,场面宏大,气势壮观。

溪头村拥有著名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槐堂,该建筑建于明代,系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乡举王经天的故宅,因《宋史·王旦传》内有“旦父佑手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后必有为-者”一说,王氏后人即以三槐为典故,堂名取“三槐堂”。整个祠堂内部雕刻工艺精湛,技法细腻,尤以木雕著称,为徽派祠堂建筑所少见,故在当地又被称作“金銮殿”。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四周墙基外,东、南、西、北各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南、西、北各40米。

延伸阅读: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