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氏大宗祠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樊氏大宗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公布时间:1997年8月29日
位于五里乡樊村内。坐南朝北,三进五开间,总占地面积约620平方米,第一进明间门楣嵌“大宗祠”匾额,稍间辟边门,后檐接戏台,台高1.9米,宽6.56米,顶部作八角藻井。第二进通面宽15.55米,通进深11.50米,硬山顶,五架梁带前后双步卷棚顶廊子,主体梁柱用材粗大。中、后两进间有祭亭相连,祭亭重檐歇山顶,后进重檐楼屋,鼓形柱础。檐口置沟头滴水。
该祠主要特色:
一、祠内立有大小柱子百余根,梁枋、牛腿、雀替、斗拱、飞檐等砖雕木刻的龙凤狮鹿、亭台楼阁及人物花卉图案线条流畅,精细美观,特别是祠内各砖木构件上所雕饰的110个戏曲人物图案造型各异,神态逼真,栩栩如生,立体感强,充分体现了当时的建筑艺术水平,极具时代特色。
二、它是以前进戏台为中心布局的宗祠建筑,戏台由前台、走道、化妆室、观戏楼等四部分组成。据调查,这种布局的宗祠建筑虽在常山还存一些,但保存如此完整的戏台建筑已不多,它充分说明在当时的常山民间利用这种宗祠建筑演戏已很风行,同时也说明至迟在清乾隆年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戏台格局,极具代表性。
1991年11月13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7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至2002年,省文物局、财政部门已拨款对其进行了全面修缮。
信息来源:浙江文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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