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没吃出毛病要惩罚性赔偿吗? 2020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民事纠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标题:不合格食品没吃出毛病要惩罚性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