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亮剑”。
《通知》明确,集中利用半年时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对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要严格按照“八不准”要求,对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不折不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巡查监管,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线索,公开曝光,严肃查处;积极营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