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落实海洋强省建设具体部署,科学、准确、全面反映海洋经济发展规模、结构等情况。这是广东首部针对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全面反映海洋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性统计制度。
近年来,广东按照国家有关部署,不断夯实海洋统计数据基础,扎实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海洋产业活动单位数量超7万家,有效参与涉海企业数据直报数量近2300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连续四年印发实施《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提升数据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加强海洋经济统计培训,培训范围实现沿海城市全覆盖。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加强省市海洋经济核算数据衔接,广东出台了《制度》,将弥补市级基础数据来源不完整的问题,有效保障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制度》按照15个海洋产业及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实际,以年度核算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海洋经济分产业产值数据,更为详实、齐全、准确的核算资料反映市级海洋经济规模、增长速度、结构变化等情况。
在提升数据科学性和权威性方面,《制度》推进部门数据协同优化,要求充分收集、利用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同级统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涉海企业的现有统计资料、核算资料,加工出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所需数据。严格管理数据发布,推动数据合规应用。
《制度》还新增了产业统计内容,贯彻落实广东制造业当家、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等具体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新增涉海工业、有资质建筑业、服务业等海洋及相关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增加值、营业收入等统计内容,同时新增分市别统计海洋客货运数量和周转量、沿海港口客货吞吐量、海上风电生产等地方特色产业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支撑。
接下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聚焦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持续夯实数据质量基石,积极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
原标题:广东建立实施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