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盐场旧址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梅山盐场1958年3月始建,1959年6月25日建成。在当时的艰苦环境中,靠着梅山盐场创业者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永争先进的精神,当年被国家轻工业部授予“愿梅山之花开遍全国各地”的锦旗。
盐场筹备处旧址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梅中村担峙自然村海拔30.7米的小山西南侧,又称青年大楼,据当年盐场建设者回忆,建于1958年。大楼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坐西北朝东南,占地1793.4平方米,平面呈长方形,四坡顶,灰色洋瓦,仿前苏联样式。四周墙体青砖实砌,面阔19间,中间走廊将建筑分成前后两部分,后半部分左右各设楼梯一部,每层占用两间空间,总共有72间房间,因此,俗称七十二家房客。木楼板,木框玻璃窗。底层有防潮隔层,前半部分正中一间为门厅。
2008年2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其选址就位于当年的梅山盐场。该筹备处旧址是梅山盐场的一个缩影,建筑本身也具有时代特征,保存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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