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3月1日起实施

央广网厦门2月29日消息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海洋经济是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3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以加快建设海洋强市,打造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遵循“不重复、有特色”的原则和“敢于突破、不求大而全”的思路,为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规定》共35条,重点聚焦本市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进行相应制度设计;以促进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为脉络,串联起行政管理、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区域协同、要素支持、服务保障等内容。

厦门海域面积仅为333平方公里,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资源,协调布局海洋产业是厦门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通过制定相关法规,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应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挑战和冲击,是实现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与以往管理型立法不同的是,《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属于促进型立法。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涛表示:“促进型立法能加强立法针对性,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和解决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问题、体制性障碍,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整体政策空间。”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认为,民众在促进型法规中呈现较为主动的角色,《规定》中对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涉海企业、社会组织等地位予以保障,充分发挥其能动性,调动其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制定专门综合性法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具体举措,将着力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吴东凯表示,未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将通过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平台等评估手段,跟踪《规定》的知晓度、配套文件制定情况、重点条文落实情况等,科学评估《规定》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记者吴馨骅)

原标题:《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