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市农民银行旧址为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单位。
连云市农民银行旧址
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办事处云台路23号。建于1931年,系二层全石结构楼房,总面积280平方米。1939年3月日军侵占连云港后,在此设–。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改为连云市农民银行。该建筑对研究连云港市民国时期金融发展状况具有一定价值。
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建筑本体四周5米。
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外20米。
连云街道: 连云街道办事处地处连云港港口,原名老窑,民国22年(1933年)以后,始称连云,取“连岛”与“云台山”两首字,有“民帆舰舶连云,海运昌盛”的寓意。横贯中国东西大动脉的陇海、兰新铁路由此西伸,连云街道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桥头堡。2003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撤消原连云港镇建立连云街道。2005年2月市政府批准与原陶庵街道合并成立新的连云街道。
新连云街道…… 连云街道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