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定13个省级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通过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选,在统筹区域覆盖、层级分布、领域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个省级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此举旨在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明确,立法联系点是自然资源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是自然资源立法的前沿基地和关键支撑。各立法联系点主要负责持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着力将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展,常态化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意见,努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立法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通过“制度+基地”模式,探索自然资源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实际、具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特色的自然资源立法新模式。

原标题:江苏确定13个省级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