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刻石

九一八刻石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九一八刻石,位于鹤岗市萝北县。九一八刻石长、宽各约155厘米,厚约70厘米,体积近3立方米,呈不规则马鞍形,在此巨石后部是一个光滑的斜面,就在这斜面上深深地凿下了“此石可烂,倭匪之仇不可忘,九一八”十四个刚劲大字。刻石为花岗岩,黄褐色,字体似隶书,全篇石文从右至左分三行排列,第一行为“此石可爛”,间距较大,第二行为“倭匪之仇不可忘”间距较小,第三行为落款“九一八”。经多方调查、寻访,该石出自当地著名爱国人士王明宪之手。王明宪先生是山东省掖县朱桥人,14岁留学俄国,十月革命后回国,定居于太平沟村,以养蜂为主。他思想先进,知识渊博,精通医学和俄语,待人宽厚善良,经常免费为人治病,深受当地百姓爱戴。“九一八”刻石不仅铭记着当年刻石人对日寇的刻骨仇恨,也显示了中华民族-外来侵略的豪情壮志。2005年2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鹤岗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