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西柳州市的一位皮卡车主发现自己车被一辆SUV堵在停车位内,电话联系SUV车主无果,于是开车疯狂撞击SUV11下,最终把SUV撞开,腾出了一条道,才把车倒出了停车位。
据了解,事发当天中午12时许,皮卡车司机李某将车辆停在了东堤路某公共停车场内,十多分钟后李某办事回来发现车子后面横着一辆白色的SUV,车上空无一人,车头留有车主提供的移车号码。李某立即联系车主,可半个多小时过去了,SUV车主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因为他身上背着数十万现款,急着给工人发工资,最终李某选择撞出一条路。他还给张先生发了一条短信,告知车子是他撞的,有事找他。
该事件造成白色SUV左侧车门、车窗损坏严重,根据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初步定损,修理费大概需要9000元左右,具体金额还有待进一步定损后确定。由于该事件涉及人为故意损坏他人车辆,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柳州市城中大队民警引导双方到柳东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处理。
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不少有类似经历的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看来这样的堵车情况并不少见,而且还可能会演变成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才合法呢?
听听交警怎么说↓↓
1、查看车上是否留有车主的联系方式,通过留下的联系方式和车主取得联系,移开车辆。
2、可以通过拨打110、122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反映,警方将为您联系车主,告知其尽快将堵路车辆挪移,车主若拒绝移车,交警部门也将调用清障车将堵路车辆拖移。
3、柳州市民还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上的“一键挪车”功能,上传位置信息以及相关图片,后台会自动推送消息以及短信告知车主,让车主尽快挪车。
交警提醒: 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以上渠道联系车主将车辆移开,切不可采取李某“以暴制暴”的做法!同时驾驶人在停车时也要文明停车,应在设有停车泊位的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内停放,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同时还要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车管所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也应及时在交管平台进行更新,以方便交警部门在需要时与驾驶人取得联系。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数额以下均适用《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虽然遇到这种情况很可气,
但还是要三思,
头脑一冲动就有可能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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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怎么办
原标题:停车被堵了找不着车主怎么办(出不来还联系不到对方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