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清水出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10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培训会,对《条例》政策进行了解读,对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背景、建设情况、施行后的打算等方面作了介绍。
泸州为何要建设海绵城市?
泸州市主城区位于长江、沱江交汇处,柏木溪、龙涧溪、玉带河、渔子溪等八大支流穿城而过,水系发达。整体地势南高北低,属于典型的沿江丘陵城市,城区内河、道路等坡度较大,城市蓄水能力较弱,暴雨季节受雨洪叠加效应影响,极易引发洪涝灾害,而海绵城市的建设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因此,海绵城市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发挥城市水生态服务功能、解决城市雨洪综合管理、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云春说。
泸州海绵城市建设进展及成效如何?
李云春介绍,2015年,泸州市先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成为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凭借良好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为构建区域海绵体系、治理城市水环境、补齐设施短板、建设高质量海绵社区,2021年6月,泸州市成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泸州市是全国首批20个之一、也是全省唯一1个。”
截至目前,泸州市已建成海绵城市达标面积约44.1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77.2平方公里,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消除城市内涝点位19个,建成渔子溪公园、龙涧溪公园等一批海绵示范项目,长江干流泸州段水质常年保持Ⅱ类。
《条例》施行后给城市建设管理带来什么变化?
今年10月1日,《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规定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义务,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作了规范要求。这是全国第4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9部实体地方性法规。
李云春表示,《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是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更是城市发展方式理念的更新,为守护一江清水出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接下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立法 制度 管控”的长效管理体系,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推进新城区扩面提质、促进老城区有机更新等结合起来,着力推动生态改善、景观提升、功能优化。“全面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李云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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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系统化
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
原标题: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四川泸州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