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字牌

“土”字牌为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

“土”字牌

“土”字牌位于防川中俄边界,1886年中俄重勘珲春东部边界时重立。珲春原本是日本海沿岸地区,康熙五十年(1714年)设立的珲春协领,其辖区范围大体在图们江以北,乌苏里江以南,西至哈尔巴岭,东到日本海的广大地区,本只与朝鲜有界,并不与俄国为邻。

1860年,沙俄乘英法联军发动鸦片战争之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了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从珲春辖区内就割去了三分之二多的中国领土,从此,珲春失去了沿海地区,始临俄国,有了共同的疆界,珲春完全失去了出海口,成了一个“望海之地”。

1861年,清朝廷派仓场户部侍郎成琦为钦差大臣会同吉林将军景淳为代表,抵兴凯湖与俄国全权代表卡札凯维奇和副代表布多戈斯基等人举行勘界谈判,双方签署交换了由俄方一手炮制的《中俄乌苏里江至海交界记文》。这个《记文》规定自乌苏里江口之图们江口设立“耶”、“亦”、“喀”、“拉”、“那”、“倭”、“怕”、“土”八个字牌。其中“土”字牌立于距图们江口20华里的地方。由于清朝廷立牌代表的昏愦和不负责任,贪得无厌的俄方竟背信弃义地将“土”字牌立在离图们江口46

华里的沙草峰一带。沙俄的贪心并未满足,还不断干着“暗窍潜移”、“马驮界牌”的勾当。后来,沙俄竟公然在黑顶子设卡、屯营,侵占沙草峰以北广大濒江地区。面对沙俄对我领土的不断蚕食,清朝廷于1885年派吴大澂为钦差大臣到吉林督办边务。他率中方代表与俄方代表举行勘界谈判,于1886年7月与俄方签署了《中俄珲春东界约》。由于吴大澂的据理力争,不仅收回了黑顶子地方,重新确定了边界界碑、记号,使得“土”字牌立于沙草峰以南越岭而下的山麓尽处,而且争得了中国从图们江的出海权。“土”字牌高1.44米,宽0.5米,厚0.22米,为花岗岩质。我侧竖向刻有“土字牌”三个大字,其左竖刻有“光绪十二年四月立”八个小字,俄侧刻有俄方“T”字,“土”字牌牌体完整,字迹清晰。

1960年,我国政府为保护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完整疆域标志不被江水冲毁,修筑了高6-8米不等,长1860米的江岸护堤。目前,中俄重新划界时又重立界碑,现在“土”字牌不属于两国界碑,为国家一级文物,也是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重新设立的界碑为423界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