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新增10个物种

2月22日,《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MS COP13)在印度甘地纳加尔落幕。大会通过了有助于保护全球野生动物迁徙物种的决议。亚洲象、美洲虎(又叫美洲豹)和印度大鸨等10种野生动物成为《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保护的新成员。

《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1979年订立于德国波恩,1985年开始生效。该公约将“迁徙物种”定义为“定期性或可预见性地穿越一国或多国边境的物种”。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虽然实际上从不迁徙、分布于多个国家边境地区的物种也被认为是“迁徙物种”,例如这次被列入的亚洲象。该公约将物种分为附录一和附录二两个级别进行保护,得到2/3以上缔约方投票支持的物种会被列入附录。

《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执行秘书艾米表示:“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的召开,让《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在保护全球自然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更广泛认可。”

130个缔约方在大会上签署的《甘地纳加尔宣言》指出,维护和恢复生态连通性是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的重中之重,特别要加强迁徙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

《宣言》呼吁,将迁徙物种和“生态连通性”概念纳入将于今年10月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审议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并将其列为优先事项。

根据首次提交的关于迁徙物种状况的报告,大会强调,目前已经纳入《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的大多数迁徙物种的数量正在下降,因此同意进行更全面的复查,以了解个别物种的状况及其面临威胁的程度。

初步完成的现状报告敲响了警钟,各缔约方认识到,必须进行更彻底的调查评估。这次缔约方大会已经明确授权编写一份关于迁徙物种状况的旗舰报告,以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当地野生动物迁徙物种的生存状况,并能够更明确地知道应该将工作重点放在哪里。

大会还提出了一些跨部门的政策建议,例如将生物多样性和迁徙物种保护纳入国家能源和气候政策,并促进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