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需求,四川厅出台五项举措,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从国土空间等方面有效保障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四川厅明确,在城镇总体规划中按照不低于4床/千人、人均用地不低于0.6平方米/人留足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到选址较合理、用地有保障,尤其是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设施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区的下风向,预留“应急”医疗设施国土空间。
坚持“15分钟生活圈”配套规划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142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大于300平方米,全面满足城市居住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需求。
严格执行四川省村规划标准有关要求,在中心镇和一般镇(乡)配置防疫站和卫生监督站、在中心镇配置医院或卫生院,并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要求;在中心村设置卫生计生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有效保障乡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
合理布局和优先保障城乡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国土空间需求,特别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户报告、镇收集、县处理”的动物无害化管理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预防病害细菌和病毒传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此外,四川厅要求,要深刻汲取非典、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训。在整体布局、用地指标、建设时序等方面,充分满足未来医疗防疫、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需要,科学布置“留白”空间,预留应急避难场所和防疫应急设施空间,补齐工作短板。探索在区域中心城市设立大区级的综合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为努力提升全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的国土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