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 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2月1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控。日前,记者就《通告》内容采访了山西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

坚决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近期,我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山西省也相继出现病例,初步认为病毒宿主可能为野生动物。

近年来,山西省范围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野生动物咬死咬伤家禽家畜和损毁财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人兽矛盾有所上升,也增加了疫病传播的风险和隐患。据统计,山西省易感陆生野生动物包括环颈雉等13种鸟类、野猪等10种兽类和蛇、蛙等两栖爬行类。

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山西省发布《通告》,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细致排查,重点布控,全力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

据了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山西省农业农村、市场、林草等部门都已下发禁止交易野生动物的通知。与野生动物“距离”最近的山西省林草局更是在第一时间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龙任组长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应急领导组,连续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关于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严格封控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疫情防控以来,省林草局按山西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二级响应要求进行部署,围绕有效防范人与野生动物接触的风险,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护野生动物,切断人畜共患渠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省政府此次发出的通告,极大限度地促进了相关部门的配合,严防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购买、利用等全链条的各个环节,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力措施。”山西省林草局局长张云龙表示。

“五严禁”“五关停”阻断一切可能的传染途径

《通告》明确了“五严禁”,即严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将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格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封闭隔离;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室内萌宠园、主题公园、马戏团等利用野生动物活体面向公众展示展演的单位及其场所,应当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杜绝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

为此山西省实施“五关停”,进一步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执法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办法,全面切断人与野生动物间一切可能的传染途径。

关停各类猎捕场所,目前全省26个狩猎场全部关停;关停除科研和防控疫情等公益用途外的野生动物行政审批,已经审批的暂缓实施;关停马戏团、萌宠园、动物园等有野生动物展演的团体和场所,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关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候鸟越冬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非生产性活动,杜绝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这里的非生产性活动是指除必要管理之外的人为活动。“我们还要求关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省336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与外界实施封控隔离,禁止输出,定期严格消毒。山西省列入国家繁育利用技术成熟名录的野生动物共54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养殖由省局审批,目前全省有77家;省重点和三有动物(有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养殖由市县审批,每年数据变化较大,也要求封闭管理。我们还要求全省所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配合防疫部门对异常病、死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山西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陈俊飞介绍。

与此同时,山西省强化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直报制度和野生动物异常信息直报制度,凡野生动物繁育和救护场所伤病死亡、咬死咬伤家禽家畜、猎捕贩卖、疫源疫病和无害化处置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林草局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责。

另外,为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活动,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从1月30日起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对集散地区、交易场所、生产厂家和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大力实行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非法运输、非法藏匿囤积等5项违法犯罪行为。

“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将按照《通告》要求,加大监测和督查力度,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对候鸟等野生动物野外监测的同时,结合对本地区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动物园等单位进行检查摸排,将监测情况及时与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沟通,配合搞好野生动物的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规范样品采集和检测,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的,在实施快报的同时,必须按规定采样送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负责人任小顺介绍。

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通告》要求,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邮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的,应当严肃查处,依法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通告》或者阻碍、妨害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通告》构建了政府全面领导和部门协同执法的责任体系,不仅给未来一段时间防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也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反《通告》的行为,属于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对于生产、经营未经允许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山西省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处长王裔飞解释。

在工作中,山西省多部门协作,坚决让《通告》的措施落地,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场所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坚决做好疫情防控。

在此,山西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陈俊飞提醒公众:远离野味、拒食野生动物,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树立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时与当地林草部门联系,不擅自救助、饲养;冬季山西省处于大雪封山状态,野生动物出来觅食异动的情况比较多,可能发生咬死咬伤家禽家畜的情况,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不能擅自掩埋、食用、出售伤死的家禽家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