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坪普照寺大殿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寺坪普照寺大殿
时代:元
地址:左权县拐儿镇寺坪村敬老院
据殿前石碑记载,普照寺创建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936-943),明崇祯三年(1630),清顺治十八年(1661)重修,现仅存大殿,为元代遗构。
大殿占地面积375平方米,坐北朝南,面阔七间,进深六椽,单檐歇山顶。筒板瓦布顶,正脊覆绿色琉璃,饰黄色忍冬纹。梁架明间为六椽栿通达前后檐,次间、稍间为五椽栿对后搭牵通檐用三柱,檐下斗拱五铺作双下昂,前后檐装修已被后人改制。殿前后各存重修碑2通,殿前60米处存石狮2只。
2013年5月,寺坪普照寺大殿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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