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12条措施打好科技创新攻坚战

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科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大科技创新激励、加强科技创新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

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方面,《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项目库,联合湖南省财政厅发布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项目指南,推行“揭榜挂帅”,吸引湖南省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科技力量围绕重大科技需求集中攻关。一般科技项目“先自筹、后补助”。每年12月底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价,依照评价等次,在下一年度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平台系统,重点在智慧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新型基础测绘和实景三维湖南建设、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安全与数据应用等领域,统筹推进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和培育。构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实验仪器装备共享。鼓励厅直属单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鼓励厅直属单位与省内外科研院校联合申报国家、部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鼓励省地合作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实行年度任务清单管理,每年10月底按照年度创新成果、承接外部科研项目、成果应用和转化等成果导向评价指标组织创新平台年度评估。根据每年创新平台数量按比例分别确定一、二、三等次平台数量,依据评估结果,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经费支持。

加大科技创新激励方面,《意见》提出要持续推进“30、40、50”人才工程,每3年开展1次“科技之星”评选工作。厅直系统对获评部省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之星”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在科研项目立项、职称评定、特殊薪酬、研修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方面应给予优先支持。完善科技奖励机制,探索推动自然资源类学会联合设立湖南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落实科技激励政策,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厅直属单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强调,要严格科技诚信管理,建立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活动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强化科技监督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监督检查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加强科技工作考核,厅直属各单位科技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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