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地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代:夏至周
龟地遗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后刘城子村,为夏朝至周朝的历史文化遗存,1990年4月发现,因台地形似乌龟向河中饮水而定名。台地高6米,面积约5000平方米。2004年10~11月进行发掘,发现房址、墓葬、灰坑等遗迹及石器、玉器、骨器、蚌器、铁器、铜器、金器、陶器等文物。以陶器为主,器形有鬲、甗、鼎、尊、瓮、豆、盆、罐等。金器为墓葬中的一对金耳环。骨器中的卜骨考古价值较高,在省内少见。根据遗物特征分析,属商代晚期。
2008年11月被河北省政府公布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