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州故城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宋贝州城遗址,在今清河县葛仙庄镇城东,城西二村周围。城为土墙夯筑,南北长1.2公里,东西长2公里,城池呈长方形,现城垣断续南城角尚存200米,高5米。据旧志载,系“宋元祐六年监官赵荐之重修”。此时,贝州已更名为恩州,但人们仍称其为古贝州城。1993年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贝州故城遗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葛仙庄镇:葛仙庄镇 驻地葛仙庄,位于清河县境北部。西北距省会石家庄市148.9公里,面积17.8平方公里。有2801户,19682人,其中镇直316人,县直9160人。辖12个行政村。1953年建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建镇。东有清临渠,西靠丰收渠,地势平坦,潮土、盐化湖土分布较广。有耕地面积17091亩,其中水浇地11927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谷子、棉花…… 葛仙庄镇详细信息++
延伸阅读:
·第三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