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清真寺

正定清真寺为正定县文物保护单位。

1995年5月10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正定城内镇州南街东侧。系正定府镇台闵正丰(回民)于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修建。原寺院坐西向东,进大门有对庭,二门里有南北讲堂,阿訇和海里凡(音哈里发,意接班人)的居室。中后部是礼拜大殿,能容纳教徒几百人。大殿旁有水房,南侧是小跨院,住阿訇的家属。

现寺内仅存一座礼拜大殿,大殿坐西向东,面阔三间,进深五间,为单檐一殿一卷青瓦勾连搭式建筑。前部为七檩前、后廊,五架梁上用瓜柱承托三架梁和檩、垫、枋构件。后部为卷棚顶砖砌墙体,水泥地面,无月台,砖砌台基,门窗已被换成现代门窗,现被正定县回民小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