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浙江省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浙江海洋碳汇生态系统主要包括盐沼、红树林、淤泥质光滩、海域水体和无居民海岛植被等。意见的制定发布,旨在充分发挥浙江省海洋资源优势,科学研判海洋碳汇家底和提升潜力,着力破解制约海洋碳汇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陆海统筹,重点突出“巩固、提升、转化”六字方针,实施海洋碳汇科学研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碳汇融合发展、海洋碳汇价值多元转化、海洋碳汇试点五大任务,推动海洋碳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碳中和贡献蓝色力量。

意见明确了浙江省海洋碳汇能力提升目标:到2025年,海洋碳汇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基础研究、监测体系、生态保护修复、融合发展、价值转化、试点等方面建设取得成效,打造海洋碳汇发展的“浙江样板”。海洋碳汇基础研究和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初步摸清主要生态系统海洋碳汇机理,完成全省海洋碳汇生态系统基础调查,探明碳储量和碳汇能力,出台一批方法学和标准体系。以碳汇巩固提升为导向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体系基本构建,形成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和陆海污染联动治理体系,修复滨海湿地2000公顷(不含红树林湿地),新增红树林200公顷以上,修复海岸线74公里,海洋碳汇基础得到夯实。海洋碳汇融合发展初显成效,建立碳汇巩固提升与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海洋生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多元海洋经济新业态。碳汇价值多元转化途径初步探索,将海洋碳汇纳入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海洋碳汇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成为浙江“双碳”工作的重要助力。

原标题:浙江发布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