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诗论者认为,明诗没有自己的面貌和精神,没有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独创。果真如此吗?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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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诗探索诗美的执着精神,只有三唐可以与之先后相辉映。众所周知,近体诗是唐人的革新和独创,是唐诗的真正代表。绝句起源于南北朝,经过声律化的过程,到了唐代才正式定型,并且出现了像李白、王昌龄那样的“七绝圣手”。律诗亦滥觞于南北朝,而定型于唐初的“四杰”和沈(沈佺期)、宋(宋之问),经过杜甫、刘长卿、李商隐的不断完善,七律“始尽其变”,人们始“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在定型和完善的漫长过程中,唐人曾经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创新,不断地改变其形式,才达到“止于至善”的艺术境界。如绝句有古绝、律绝、散体绝句、偶体绝句、拗体绝句、折腰绝句等不同的形式;律诗有散体律诗、俪体律诗、仄韵律诗、转韵律诗、拗体律诗、三韵律诗、五七言排律等不同的体制;还有“吴体”(七律全首不入律,其诀在每对句第五字以平声救转,故虽拗而音节仍谐)、“变体”(八句中,奇句押同一仄韵,偶句押同一平韵)、“俳谐体”、“尊题格”(咏柳而贬松,咏美人而贬花柳之类)、“进退体”(即相邻两韵、隔句递换来押韵)、“辘轳体”(即八句中头两个韵脚押一个韵,后两个韵脚用与之相邻的韵)、“葫芦体”(即凡两韵相通者,前二韵押甲,后四韵押乙,前小后大,形如葫芦)、“连章体”(即一题数咏,分之可以独立成章,合之则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半格诗”(即一首诗中前半幅为古诗,后半幅为格律诗)、“偷春体”(律诗中首联相对而次联不对者)、“五平体”(全篇每句皆平声字)、“五平五仄体”(五言诗中,上句全平,下句全仄)等,这些不同形式的尝试中,倾注了唐代许多著名诗人的心血。像陈子昂、王之涣、孟浩然、王维、李白、杜甫、高适、苏涣、刘长卿、白居易、韩愈、李益、储光羲、李商隐、赵嘏、许浑、郑谷、齐己、章碣、皮日休、陆龟蒙等都在上述的某些体制和形式上,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其中诗圣杜甫更是在不断尝试、不断创新中,建立起“不废江河万古流”的崇高地位的。杜甫创建了“排律”“吴体”“连章体”等近体诗的诸多体制,率先尝试“散体绝句”“偶体绝句”“散体律诗”“俪体律诗”“拗体律诗”以及“偷春体”“俳谐体”等诸多形式,为后世诗人树立了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光辉榜样。这种精神被明代诗人继承了下来,在有明二百七十多年的诗歌发展史上,从来没有中断过诗歌理论上的探索和诗歌创新上的尝试,而且较之唐代有三个显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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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变个人探索为群体探索,变个人尝试为群体尝试。除了明初的“高杨张徐”尚未形成流派外,到了永乐、成化之间,以“三杨”为代表的“台阁体”,便以“舂容和雅”为其风格,以“歌咏太平”为其内容,其弊在于“形模徒具,兴象不存”,流于“冗沓肤廓”,毫无骨力。这种诗风,原是明太祖“刀砧之余”、明成祖“升平之世”的必然产物,清陈田所谓“永宣以还,沐浴膏泽,和平啴缓之音作,而三杨台阁之体兴”。他们以阁臣之尊,登高一呼,天下靡然从风,遂使这种诗歌创作的尝试形成一种群体的活动。到了成弘年间,茶陵崛起,蔚为雅宗,主张“古则魏晋,律必盛唐”。为避“三杨”的肤廓浅俗之说,“三杨”的门生挚友数十辈为之羽翼,相与鼓吹,天下翕然从风,上以命令当世,下以启迪李何,形成一种更大的群体活动,所以王世贞说:“长沙(李东阳)之于李何也,犹陈涉之启汉高乎?”明代中叶,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代表的“前七子”,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复古运动,对李东阳的诗歌主张,既有否定,又有继承。他们的诗歌主张和创作实绩,在当时的诗坛上造成极大的影响,以致“天下语诗文,必并称何李”。尽管李何之间也有争论,但却是复古主义大旗下的细节问题。嘉靖、隆庆间,以李攀龙、王世贞为代表的“后七子”出现,继续掀起复古主义的大潮,主张“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与“前七子”所持的论点并无明显的区别,但他们标榜之风更甚,门户之见更深,他们将异己者“诋为宋学”,甚至不能容忍“后七子”的中坚人物谢榛的不同意见,而削其籍于“后七子”之列。因为他主张学李杜要“会神气”“求声调”“裒精华”“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他反对“处富有而言穷愁,遇承平而言干戈”的“无病呻吟”之作。与李王论诗之旨大相径庭。但王李的“声华意气,笼盖海内,一时士大夫及山人词客、衲子羽流,莫不奔走门下”,形成前所未有的群体活动。到了晚明,以袁宏道为盟主的“公安派”,继承其师李贽的“童心说”,认为天下有价值的诗歌,在于有真情实感,那些句摹字拟的东西,只是一些假古董,因而主张“抒写性灵”,反对“抄袭模拟”,倡言“秦汉而学《六经》,岂复有秦汉之文?盛唐而学汉魏,岂复有盛唐之诗?唯夫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所以可贵,原不可以优劣论也”。又说:“至于扫时诗之陋习,为末季之先驱,辨欧韩之极冤,捣钝贼之巢穴,自我而前,未见有先发者。”还说:“文章新奇,无定格式,只要发人所不能发,句法、字法、调法,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此论一出,“学者多舍王李而从之,目为公安体”。这对前后“七子”的诗歌主张,是投枪,是匕首,是切中要害的攻击,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到了天启、崇祯间,以钟惺、谭元春为代表的“竟陵派”,在批判继承“公安派”的基础上,想以“幽深孤峭”救其“肤浅俚俗”的流弊,于是选编《古诗归》《唐诗归》,示学者以诗歌创作的门径,提出“势有穷而必变,物有孤而为奇”。又说:“真诗者,精神所为也。察其幽情单绪,孤行静寄于喧杂之中;而乃以其虚怀定力,独往冥游于寥廓之外。”这对于“公安派”的轻率俚俗,不能不说是一服清凉剂,正如《明史·钟惺传》所说的:“自宏道矫王李诗之弊,倡以清真,惺复矫其弊,变而为幽深孤峭。”而不自知其取径益狭,流弊滋多,诚如陈田说的:“万历中叶,王李之焰渐熸,公安、竟陵狙起而击。然公安之失曰轻曰俳,竟陵之失曰纤曰僻。其始作之俑者,中郎(袁宏道)俊脱,尚有才颖可喜;伯敬(钟惺)幽秀,尚有思致可赏。极其放失,轻佻变为俚音,纤僻流为鬼趣,亡国之音,有识所叹。”这些流派的主张有是非,成就有高低,影响有深浅,暂且不论,然其群体探索和尝试的精神,足以陵宋跞元而驾清,则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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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诗词名家讲”系列之《明诗三百首》“前言”,该书由叶嘉莹主编、羊春秋选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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