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诗歌史上,盛唐是最令人神往的诗歌鼎盛时代。盛唐诗歌何以成为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究其原因,关键之处便在于殷璠所说的“声律风骨始备”。在南朝齐梁宫体诗绮靡之风甚嚣尘上的境况下,唐代的陈子昂、李贺、李白、杜甫等诗人相继倡导恢复并高扬“风骨”传统,尤其是盛唐诗人对“风骨”崇尚有加,他们纷纷继承汉魏风骨,并以“风骨”祛除轻靡绮丽的宫体气息,使“诗具风骨”成为盛唐诗歌的共同特征,从而在“声律”与“风骨”兼具的成就中抵达一代诗歌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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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何谓“风骨”?它在不同的时期拥有不同的含义。在古代,“风”与“骨”二字最初本是分开使用的,“风”最早出现于《毛诗序》中:“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此处所言“风”含有教化教育之义;而“骨”则来源于王充的《论衡·骨相篇》:“人曰命难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谓之骨体。”此处的“骨”乃就一个人的形貌而言。“风骨”连用则始于魏晋时期,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谈及顾恺之用“风骨”品评人物画。南齐的谢赫亦用“风骨”评画:“观其风骨,名岂虚成。”显然,“风骨”在他们的话语体系中主要指道德修养中所透露出的气质。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将“风骨”纳入文学批评范畴,并对其重要性给予充分肯定,“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生焉”。在刘勰的阐释中,“风骨”主要指作品中所具有的“气”和“力”,即作品中蕴含的精神气质和文辞气韵。此后,“风骨”既含有道德修养、人格气质方面的内涵,亦成为诗歌辞章的一种审美标准,被盛唐诗人所崇尚与延续。在历史的变迁衍化中,“风骨”早已融入中华传统文化,凝结为一种延续下来的“传统”,构成中华传统精神的基座和主脉,滋养着一代又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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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与发扬“中国风骨”应是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新时代语境下每位诗人需要思考的新课题。然而,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诗歌界充斥着大量低俗、恶俗、粗俗、媚俗之作,扰乱了诗坛的审美秩序与标准,这些诗显然缺乏“风骨”,正如杨四平所说:“新时代诗歌患上了比较严重的软骨症。”因此,新诗急需反躬自省,重新建构“风骨”,延续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诗歌气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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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与发扬风骨的关键在于诗人要有风骨,具体而言则是指诗人应秉持使命感与责任心。古语云:“诗者,天地之心。”诗人作为“天地之心”的创造者本应怀有“天地之心”。但当下很多诗人都沉溺于写“小我”的日常琐碎、鸡毛蒜皮,缺少大情怀大境界,更有甚者为出版、发表、出名或赚取眼球、点击量、关注度,批量生产媚俗之作,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作为诗人的使命感与责任心。诗人本应怀有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怀,应有王冕笔下“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正气,应有杜甫虽居茅屋却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悲悯情怀,然而当下许多诗人都缺少这种“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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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诗歌在内涵上需要建构中国风骨。风骨首先属于道德范畴,如古代“风”所蕴含的教化之义,是对诗歌所拥有的诗教功能的肯定。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躲避崇高”“崇俗”“崇私”“祛魅”等诗歌口号的提出,不少诗歌在内容上所呈现的是自恋与矫情的“小我”情绪,以暴露个人生活隐私为内容,让诗成为日常生活的流水账记录,轻浅琐碎,没有思想、内涵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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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诗在语言文辞方面亦需要有“风骨”。“风骨”不仅属于内容层面的诉求,更是审美范畴的艺术标准。刘勰曾指出:“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他清楚地阐释了“风骨”与“采”之间的密切关联。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诗人提出“拒绝隐喻”“诗到语言为止”等口号,一些诗人便不再讲究文辞、技巧,虽然形式上采取了新诗的分行形式,却不过是将一句话分行排列,如梨花体的“一只蚂蚁又一只蚂蚁”、乌青体的“白云真白啊真白”等,用词直白随意,失去了汉语诗歌的美感,风骨显然早已荡然无存。正如瓦雷里所说,诗的语言如跳舞,是要讲究舞姿与步法的,新诗语言依然需要以跳跃性、非逻辑性、写意性、含蓄、凝练、雅致等作为诗歌语言的特质,需要在不断的锤炼、锻造和打磨中形成。唯其如此,新诗才不会被质疑为“口水诗”“废话诗”,才能重新建构诗歌的语言风骨,传达出内在的精神风骨和新时代气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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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新时代诗歌需要重塑李白所说的“蓬莱文章建安骨”,需要继承与发扬古典诗歌传统与中华传统精神延续下来的“中国风骨”,从而向新的诗歌高峰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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