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级“生态警长”守护黄河流域生态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发文提出建立“生态警长”机制,依法打击黄河流域破坏生态行为,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件强调,山东省公安机关要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立的原则,设立四级“生态警长”,即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四级“一把手”担任本辖区“生态警长”,履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文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以及其他重点领域黑恶犯罪。紧盯黄河流域非法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破坏生态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紧盯黄河三角洲等黄河流域58处自然保护地,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等破坏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生鸟类资源犯罪,切实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