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湖南长沙最高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新年新政。记者日前从湖南省长沙市科技局获悉,为搭建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的桥梁,促进科技成果在长转化,《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将于2月1日起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是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则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和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长沙近年来相继推出多个政策组合拳来扶持推动,2022年8月,《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实施,办法正是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政策。

作为围绕尖端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紧缺产品研制等中试需求,提供中试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定位于创新链中下游,致力于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连接,是从研到产的“中间站”和紧密链接创新链上下游的重要桥梁。

中试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中试项目遴选开发、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产品性能检测、仪器开放共享、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根据长沙市产业需求,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市内企业和科研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中试服务。

办法明确,围绕长沙市22条产业链,以长沙市重点产业需求、驻长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实际需要为重点,加强中试基地的顶层设计和布局。中试基地的认定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依托单位先自主建设,建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再申报认定。

中试基地支持经费从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区县(市)、园区、社会资本根据长沙市产业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投入运营并经认定后,按建设过程中中试场地建设、中试设备购置、产品和样机试制、研发人员费用以及检验检测费用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对新建的中试基地,鼓励区县(市)、园区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记者徐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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