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有涉[1] 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2] 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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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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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渡。 [2] 契:同“锲”,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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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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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选自《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其情节很简单:涉江、坠剑、刻舟、求剑,却也有头有尾。文字简净,白描式的平铺直叙,不作任何渲染。然而“楚人”作为愚人形象还是跃然纸上,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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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当时的行动、语言,他自以为是不愚笨的,甚至是合理的。剑掉在河里了,他马上在船舷刻上记号。“遽”字写他不失时机,反应敏捷,当属聪明之举。刻舟后,他还自言自语:千万别忘记,我的剑是从这儿掉下水的。及时叮嘱提醒自己,牢记刻舟记认的重要性。在他以为,这句话也是很明智的。最后船过江靠岸,楚人特意从刻记号的地方跳下水去寻剑,说明他对刻舟的目的、意义,自始至终明确无误。虽然他在水底下执着地寻求,但结果能与这位自作聪明者的愿望相符吗?当然不。那么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呢?作品末尾有四句议论:“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画龙点睛地点出了楚人“惑”(亦即“愚”意)的关键所在。也即是说,他的一切行动、语言,再认真,再卖力,也是事与愿违,因而是徒劳的。小说将楚人主观上的自作聪明,与客观上的愚昧可笑作了生动对照,形成一种启人思省的强烈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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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之后,作者还有几句话概括了创作的实际意图:“以故法为(治)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为治,岂不难哉!”强调制定政策、法令,应随时代变迁而改变,不应死守故法。如果将“剑”比作“治”,那么彼时彼地的“治”,世移时变后再用同样方法去求之,就与楚人刻舟求剑别无二致了。推而广之,地球如舟,时间如历史长河,一切旧思想、旧观念,一切陈规陋习,不也如同刻在舟上的记号吗?拘泥旧迹而不思变通,人类就难以求治,难以进步。楚人刻舟的可笑,是有形的,其损失也毕竟有限。人们头脑中的旧烙印是无形的,弄得不好也会重蹈“刻舟求剑”的覆辙,而其损失就有可能极其惨重。明·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后论》云:“受人家国之托者,慎无刻舟求剑,托名为儒,求治反以乱。”这就是作品留给后人的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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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故事后世凝固成富于表现力的成语,广为应用。宋陆游《谢梁右相启》:“刻舟求剑,固匪通材。”《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似你这样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都是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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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光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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