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科技攻关等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实字〔2020〕75号

各广东省实验室、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当前,全国上下正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广东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成立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由省科技厅王瑞军厅长为组长、钟南山院士为专家指导组长的科技攻关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和加强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在病毒溯源、对症药物、疫苗研制、重症救治等方面,组织实施了第一批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为支撑打赢防控攻坚战,全面深入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科技攻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应急科技攻关项目

有条件、有能力的省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要积极发挥省重大创新平台作用,加强与共建单位联合,迅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找准目前我省疫情防控的科技需求,及时提出有助于疫情防治的科研任务和课题建议(附表)报送省科技厅,符合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条件的建议科研任务和课题,将按有关程序组织遴选,视情况予以立项支持。各单位自主设立的相关科技项目也请一并报送省科技厅(附表)。

二、加快疫情防控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

要围绕疾病诊断、重症临床救治、疫苗研究生产、药物研发等疫情防控需求,开展医疗设备、防护装备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的梳理,及时吸收国内外研究成果,精准对接相关企业研发需求,注重实战、快速解决问题,加强现有技术和产品的集成与改进研发,相对成熟的技术或产品可形成疫情防控科研项目建议(附表)及时报送省科技厅,符合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条件的建议科研任务和课题,将按有关程序组织遴选,争取尽快组织在本省转化应用。

三、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科研成果的统筹管理和发布应用

各单位要坚持科学精神做好疫情防控的科技攻关工作,突出应用导向,以应急有效、实用、管用为标准,做好疫情防控科研成果归口管理与发布应用。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果,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送省科技攻关组审定后统一发布,省科技厅将积极推动科研单位与临床应用单位的衔接配合。

四、加强疫情防控科技决策支撑服务

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密切关注科技攻关进展和最新科技文献,积极收集、整理、分析疫情防控科技情报和信息,对有助于疫情防治的重要科技情报信息,可形成重要意见建议及时报送省科技厅。要加强科普预警,做好疫情防控科学知识普及,提高科学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鼓励各单位开放共享疫情防控科学研究相关数据。

五、强化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按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属地化管理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直接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研究的机构和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和科研伦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要强化宣传和管控,广泛深入宣传科学防治措施,迅速将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达到所属人员,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把握舆论动向,凝聚人心共识;要稳妥组织节后返岗上班,制定周密工作预案,采取严密应对措施,实施人员登记报备,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制度,减少人员集聚,严防开展群聚性聚会等活动,落实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要求;加强重要情况汇报,当好信息员、排查员,对疑似病例和相关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广东省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负责对接省实验室)

罗霄鹏,020-83163650、张燕,020-83163633

2.产学研处(负责对接省新型研发机构、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王淑莲,020-83163837、张开升,020-8316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