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印发

为加快构建浙江省实验室体系,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探索构建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体制机制,近日,浙江省科技厅印发了《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22年,浙江省要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和新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基本形成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争取国家实验室布局。支持之江实验室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打造国家未来战略科技力量,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

二是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聚焦前沿性、前瞻性、专业性,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在浙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和质量的跨越;

三是启动建设省实验室。聚焦平台性、综合性、交叉性,以培育创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预备队”为目标,探索“一核多点”等多种方式,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打造高水平省实验室;

四是优化调整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三个一批”,优化调整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布局,重点向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创新高地,及布局较少或尚未布局的地方和行业倾斜,加快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提质增效;

五是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探索建设实验室联盟。鼓励学科相近、同一依托单位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合并、做大做强。

浙江省科技厅基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浙江已累计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家,初步形成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到2022年,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建设省实验室10家左右。到2030年建成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科技创新高地和产业支撑高地,形成战略性科技力量,全面提升浙江自主创新能力。

该《方案》还就浙江省实验室建设工作给出了具体工作指引,明确了实验室建设条件与要求、建设方式、运行机制、组织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