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22条新政铺设“绿色长廊”

享有省级项目管理权限、设立不少于100亿元的财政专项资金、争取设立高水平大学分校……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沪苏浙两省一市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出台22条政策措施,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22条政策措施是两省一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支撑和改革举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介绍,中央对长三角总的战略定位是“一极、三区、一高地”,一体化示范区要成为“极中之极”“高地中的高峰”。

有望发布国内首个跨省域通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

建设用地指标期从3年延长至5年、科技创新券的通用通兑、“揭榜制”的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机制、区域的全方位统筹管理……《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

财税方面,为加大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两省一市将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投入资金不少于100亿元,用于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发展和相关运行保障。

在此基础上,两省一市加大对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同时从金融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两个方面,给予一体化示范区部分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等。示范区有望于今年10月率先推出国内首个跨域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并将在年内实现重点区域的5G信号全覆盖。

三地之间如何打破信息高速公路的“断头路”?对此,示范区执委会营商和产业发展组组长朱正伟表示,目前示范区内现有5G基站建设总量接近4000个,每平方公里接近1.5个,到今年底有望实现重点区域信号全覆盖,3年内实现全域全覆盖。此外对示范区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整体布局,这有望成为我国首个实现跨省域通信基础设施统一布局的规划。

目前两区一县当前建设用地规模已接近或突破“天花板”。为此,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偿机制;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打破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

根据《支持政策》,对于户籍桎梏,示范区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

针对如何建设好长三角科创共同体,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陆敏表示,示范区正在试点长三角科技创新券的通用通兑,鼓励相关地区建立科技创新券财政资金跨区域结算机制;聚焦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行外国人工作、居留证件办理的并联模式,一地办理、多地互认。

此外,支持政策还提出要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以及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

一体化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最大难点在于如何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打通要素流动“看不见的壁垒”。如何减少内耗性竞争,提升协同性、紧密度,政策一体化是关键。《支持政策》中提出了不少涉及互联互通、政策服务、共建共享、管理和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和任务,合计13条,占总条数的约60%。

政策还涉及到三级八方、四十多个相关部门主体。在文件征求意见的阶段,两省一市仍梳理出约57条不同意见,协调难度非同一般,需要三地40多个部门反复协调、沟通。政策最终浓缩到22条,实属不易,可谓条条是“干货”,含金量高,又能落地。

据悉,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将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快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和改革系统集成。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及时研究,适时创新出台新的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