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涉疫虚假信息后自行删除是否构成犯罪?

传播涉疫虚假信息后自行删除,是否构成犯罪呢?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均表示关键要把握两点:

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

二是,看行为造成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他们表示,要综合考虑虚假信息传播面大小、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实际影响等,不能简单以是否“自行删除”认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有的信息很长时间无人转发,也没有人注意;有的敏感信息,被删除前几分钟可能就广泛传播,危害很大。行为人自行及时删除虚假信息,如果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达不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依法不予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