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科学的成果评价可让更多“千里马”自奋蹄

一边是论文、专利拥有量逐年增加,一边是科技成果难以转化。

“一边闲着草一边饿死牛”,不少科研人员受困于此。有的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出色,技术成果作价7000万元,却连续申报教授职称十多年仍落榜;有的学者搞产业化,因为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结果论文发得少,熬到了50岁还评不上高级职称。

于是过分追求论文、职称、奖项,让科研活动变了味道。好发论文的成果大家愿意去做,不好发的成果就不做;为了发文章而发文章,不去关注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出现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单一化、定量化,结果导致功利化。

优秀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就像千里马,需要“伯乐”来相马——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将其识别出来,以堪大用。因此要建设科技强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就必须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有效运转起来。

日前,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成果转化中的痛点,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比如《意见》就提出,应用研究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

这就要求研究要与社会和产业发展紧密挂钩,要时刻瞄准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成果的先进性和重要性要靠用户以及实际效果来评判,而不再是唯论文、唯奖项,以便让科研人员能够不再束手束脚,真正激发创新活力,敢于放开手干,进而形成持续激励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不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确实有难度,分类怎么分,交叉学科怎么评价;同行评议和国际“小同行”评议如何避免“圈子文化”;很多产业化成果通过市场检验需要时间,其价值怎么认定;引入第三方评价,第三方的资质如何界定……

规则和标准制定肯定比较复杂,需要不断摸索、细化和完善,同时,有关尽职免责的规定也需要规范细节,鼓励大家勇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目前已有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进行了大胆尝试。

比如天津大学在2020年人事制度改革中,打破“单一代表作”评价观测点,以“综合性代表性成果”取而代之。学校还为青年人才开辟单独晋升通道,制定了《青年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办法》和《国家级优秀青年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评审条件、评审时间、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调整,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虽然不同地方,不同科研院所,不同学科可能面临的问题都不一样,但国家可以在全国建立一些试点先行先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把优秀案例在全国进行推广。

“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言犹在耳。国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的决心已下,打破以“四唯”为代表的行政管理主导的制度规范,就是在简单定量评价上做减法、破藩篱,就是给成果创新做加法、畅通路。如伯乐相马,科研成果多元评价更科学,“千里马”脱颖而出,无须扬鞭自奋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