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27日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警方依法坚决查处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侦办此类案件27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7人。
潘绪宏说,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中,一些所谓的“网传”“网曝”等涉疫情不实信息,甚至刻意编造传播的谣言,引发部分群众的恐慌情绪,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潘绪宏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24日,网民刘某(男,22岁)发布“我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昨天赶紧去朝阳大悦城、西单大悦城门口咳嗽上百次,感染的人越多越好”相关消息。经查,刘某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健康,出于恶作剧心态,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在微信朋友圈及多个微信群、QQ群内发布,群内共涉及2700余人,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月25日,刘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二:1月31日,王某(男,25岁)在小区业主微信群(群内300余人)发布消息称,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准备传染给他人。经查,王某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因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其了解健康情况时,王某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生口角,为泄愤故意编造自己确诊新冠肺炎的虚假信息,并发布到业主微信群内,造成群内业主恐慌。违法人员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海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案例三:2月23日,网民柴某(男,35岁)发布“积水潭医院要开始建方舱医院”相关消息,并称信息由积水潭医院内部传出。经查,柴某并没有所谓内部信息来源,所发内容纯系个人编造,柴某将该信息发至微信群,后被转发,造成不良影响。违法人员柴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海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潘绪宏表示,谣言也是“疫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北京警方将始终保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记者李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