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骗取政府奖扶资金获刑

安徽省亳州市两名男子打着“租地种粮”的幌子,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书和土地流转明细表,骗取政府奖扶资金。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均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张某某、宋某某以专业合作社名义,与亳州市谯东镇辛集行政村3个自然村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合同约定,流转土地面积共计1121亩,每年每亩租金800元。该合作社签订合同时向农户支付每亩50元定金,在当年8月向农户支付剩余租金。然而,该合作社在与农户签订合同后,只向部分农户支付了50余亩地的租金,实际种植农作物50余亩,未向农户支付大部分土地租金,农户仍自种土地。该合作社实际只流转农户土地50余亩。

亳州市谯城区印发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奖扶办法规定,新增种植面积超过100亩,可享受奖扶政策。2017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宋某某在明知合作社仅种植农作物50余亩的情况下,以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书、虚假土地流转明细表的方式,向农业部门申报1121亩的政府奖扶资金项目,申请政府奖扶资金22.42万元。在农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该合作社调查、走访群众的过程中,张某某、宋某某向工作人员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政府692.25亩农作物的奖扶资金,共计13.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政府奖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某、宋某某家人代为退出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