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获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7.5亿元,以支持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提升海洋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
去年以来,广西在推进“蓝色海湾”工程、海岛和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加强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保护以及推动受损岸线、海湾、河口、海岛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重点区域的修复,开展珍稀濒危海洋生物、渔业资源的保护,构建“壮美”海洋景观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广西先后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实施意见》《广西加快实施“智慧海洋”工程行动方案》《广西加快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行动方案》《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着力推进广西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进一步推动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央财政将为广西下发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共9亿元,分两次下达,首批下达资金7.5亿元,用于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并支持开展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促进海洋生态功能恢复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