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北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1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对外公布多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逃避阻挠抗拒防疫措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2021年1月9日下午,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居民杨某违反疫情防控公告中对社区实行闭环管控的要求,不顾小区保安人员劝阻,翻越围墙到社区外购物。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杨某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2021年1月7日下午,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南柏舍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到郑某家中对其因病不能自理的母亲进行核酸检测。郑某酒后阻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追至村委会辱骂工作人员。河北赵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对郑某进行口头传唤,在带离过程中,郑某拒不配合,撕扯、踢踹、抓伤两名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郑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每名公民都应当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但个别人员出于哗众取宠、制造事端等目的,主观猜测、编造事实,传播涉疫谣言,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2021年1月6日晚,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村民王某将本人“阴性”检测结果报告单拍摄照片,委托他人使用修图软件将结果修改为“阳性”后,发布到短视频平台,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后果。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泄露涉疫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疫情防控中,公民个人隐私应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私自在网络上泄露、公开、传播他人身份住址、家庭情况、活动轨迹等信息,都涉嫌违法,不但无助于防疫工作,还会给疫情防控带来干扰。
2021年1月15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李某将一份包含户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初核表,转发至微信群,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因侵犯隐私,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个别人员伪造核酸检测证明,企图蒙混过关被查获。当前,河北省公安机关实施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省内扩散、向省外输出,但个别人员违反管控措施,伪造核酸检测报告、通行证件等证明文件,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
2021年1月13日下午,某公司司机贾某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高碑店南口检查站时,出示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被警方当场查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贾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张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