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新修订并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所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是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新办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补助类型。在原有两种补助类型基础上增加了“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补”,补助类型增加到三种。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其上年度新增研发费用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当年一次性后补助支持。二是提高了补助比例。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比例从15%提高至20%。
据介绍,“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是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紧密配合,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按照10%—20%的比例进行后补助的政策措施。后补助政策自2013年实施以来,8年间先后有近3600家次企业享受到财政补助资金22.7亿元。据《2021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宁夏研发经费达到了70.4亿元,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8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提高到80%,比全国76.9%的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
《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宁科工字〔2018〕8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增加补助类型 提高补助比例 宁夏出台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政策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