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4日,旨在加快建立健全宁夏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宁夏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发展。
《办法》从新发展阶段宁夏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需要出发,对宁夏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标准的立项、标准的制定和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规范和引导各类责任主体有序开展标准化工作。
《办法》明确,文化和旅游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的标准立项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对收集的标准项目,组织宁夏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初审,形成《宁夏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经厅务会(厅党组会)审议后,报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由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编号、发布。宁夏文化和旅游行业要积极执行已发布的标准,接受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从事提供文化和旅游产品、设施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原标题:宁夏出台办法促进文旅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