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计划复绿矿山石场3000亩以上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2022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计划广东省全省2022年完成矿山石场复绿3000亩以上。

《方案》以关闭的矿山石场为重点治理复绿对象,兼顾仍具有生产功能的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矿山石场治理复绿运行机制,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实现修复山体、消除隐患、绿化环境、恢复生态的目标。

《方案》明确了需要进行治理复绿的矿山石场类型。主要包括:存在安全隐患、存有废弃矿井和采空区的矿山石场;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矿山石场;已纳入财政资金支持治理复绿的矿山石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区域内政策性关闭的矿山石场;“三区两线”附近的矿山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石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治理复绿的具有生产功能的矿山石场。

《方案》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石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矿山石场,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石场,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石场,要加强治理复绿。

《方案》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石场治理复绿,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多方探索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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