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
从“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到“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再到“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等规定,可以看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这些政策旨在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给科研人员“松绑”,从而切实把广大科研人员从繁冗的审批和杂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真正“智有所值,劳有所得”,更有获得感。
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的复杂智力劳动,具有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线不确定性和结果难预测性等特点。只有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的自身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但是,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经费使用及报销繁杂、“重物轻人”等问题,一度严重束缚了广大科研人员的手脚,成为阻碍科技创新的一大难题。
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一系列部署,以精准务实的举措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加大力度,从预算编制、经费拨付和使用、审计监督等各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链条式放权”,将更有助于科研人员专心研究。
例如,过去在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中,仪器设备等“物”的费用占了大头,而用于“人”身上的劳务费用、激励费用都较低。一位科学家曾拿自己的项目组举例,由于收入偏低,再加上项目经费的激励作用不足,团队里青年科研人员流失严重,吸引高端优秀人才更加困难。新政策不仅明确提出“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还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提出“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这意味着,科研人员将能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他们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往一些地方和部门要求科研人员将科研费用分为很多科目,比如设备费、材料费、国际交流合作费等,申报手续繁琐、过程繁杂,令不少科研人员“伤脑筋”。新政策提出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等,这样一来,就使得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经费申报更加高效。从“无穷的报表和审批”中解放出来,广大科研人员就能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学研究上。
人才是科技创新最关键、最核心的要素,创新驱动从本质上说是人才驱动。想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探索上,就要真正把人才的需求、成长放在第一位。此次新一轮“放权”政策,必将激发更多科研人员的创造力,产出更多更好的原创性科研成果。期待相关部门尽快细化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督促落实,真正让“贴心”政策转化为实际动力。
原标题:激励科研人员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学研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