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至3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委农办公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名单,全市共有20个村(社区)入选。
2020年11月上旬,佛山市委农办按照计划发布了《中共佛山市委农办关于申报建设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公告》,开展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遴选工作。全市各个村(社区)积极响应,踊跃提交申报材料。
经镇、区逐级把关和审核推荐,佛山市共有61个村(社区)申报创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佛山市委农办在审阅村(社区)申报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党组会讨论研究和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共20个村(社区)。其中,禅城区2个、南海区5个、顺德区7个、三水区3个、高明区3个。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2019年起,佛山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年启动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三批共6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最终入围建设单位,凡建设投资概算超1500万元的,佛山市财政将予以每个村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
原标题:广东佛山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名单公示,20个村居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