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文明城市(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礼、做文明人。
2021年,綦江区印发了《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意见》和《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施方案》,建立了每周一次“曝光”、每月一次“全民清洁日活动”、每季度一批“专项整治”等“九个一”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任务“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过去一年里,綦江区改造老旧小区58个,改造社区服务中心18处、养老服务站11个、卫生服务中心4处、体育健身设施5处,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在城区重要主干道、车站、广场、转盘等关键节点设置景观小品40余处,城区56处智能公交站台、1000余个小喇叭持续宣传创建工作内容。
綦江区先后推出道德模范(感动綦江人物)及提名奖150人、“重庆好人”60人、“中国好人”3人。社区居民邹如仙入选2021年“重庆市道德模范”;刘芹佛等4人(群体)获评2021年“重庆好人”荣誉称号;童琳轩等2人入选2021年“新时代重庆好少年”。綦江区推进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38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规范化建设。
过去一年里,綦江区注册志愿者近18万人,系统部署城区内13个主要交通路口、1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点位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日均开展文明劝导超500人次。
綦江区着力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的出行难、入学难、停车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赢得市民的点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新的一年里,綦江区将继续积极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工作当中,奋力开创“多彩綦江·创新之城”美好未来。
原标题:重庆綦江区:市民幸福感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