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项举措缓解文旅企业融资难

日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湖北银保监局印发《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服务的十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旨在从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建设省级文化和旅游企业首贷服务中心、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库、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等十方面发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服务平台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政策合力作用。

《举措》提出设立省级文化和旅游首贷服务中心,为首次贷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集中服务,受理企业的贷款咨询、申请,提供产融对接以及信用培植等服务,集中为首贷户和金融机构提供贴息、担保补贴、风险补偿和续贷等,让企业享受“一站式”办理贷款和享受贴息等普惠金融政策优惠。

《举措》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主动减费让利。对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金融机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银行要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续贷的支持力度,提高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降低贷款中介收费标准。

《举措》还提出,建立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要求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排核查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及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企业诚信记录和运营实际确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于10月底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要联合推动湖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需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