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生态环境有重要的调节作用。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生物多样性公约》向所有国家开放签署。我国成为最先签署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问题不仅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而且已成为一个与人类生活和生存密切相关的社会问题。
生物多样性是指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
从概念上可看出,生物多样性分3个层次: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其中,物种多样性是遗传多样性的具体表现,又是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物质基础,是连接生物多样性3个层次的纽带。因此,物种多样性是目前生物多样性研究的中心问题。
我国海域现已记录物种26180个,有许多是中国特有种或世界珍稀物种,如中华鲟、长江江豚、中华白海豚和绿海龟等。我国丰富的海洋生物不仅具有世界范围内重要的自然保护价值,更是我国人民千百年来长期开发利用的重要自然资源。
由于海洋的特殊环境,海洋生物之间具有密切的生态关系,海洋生物的多样性远远超过了陆生生物。随着世界所面临的人口、粮食、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五大危机的出现,人类将解决的希望转向了海洋。21世纪,海洋成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人类获取食物、工业原料和能源的重要场所。然而,目前由于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干扰,约37%的濒危、渐危和稀有的脊椎动物受到过度捕捞的威胁。
海洋污染已造成有些海域的海洋生物死亡、物种多样性减少、生物体内有毒物质增加、渔场外移。海洋污染不仅危害海洋生物资源,而且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开展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的研究和保护,以便更加合理地保护和利用这种珍贵资源是十分必要而紧迫的。
面对这一困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发布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建立了相关海洋保护区,这对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及其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例如,中国于1994年发布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将生物多样性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先后出台了《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6年)》《斑海豹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6年)》等,进一步加强栖息地保护,规范人工繁育,严格经营利用,切实保护好海洋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大批研究人员也开始致力于海洋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我国已建立了许多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这对海洋珍稀物种提供了良好的保护平台。科研领域从传统的形态学、解剖学、生理学到近期的分子生物学手段的应用,使得人们对一些珍稀濒危物种的研究逐渐深入,从而为这些珍稀濒危物种资源的保护、繁育和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