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库孜萨来古城

脱库孜萨来古城为文化旅游景点。

脱库孜萨来古城

脱库孜萨来古城位于图木舒克市51

团托库孜萨来村西约200—300米处。时代:汉唐—宋。1957年1月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城地处脱库孜萨来山东南端,依山而建,西高东低。民国17年(1928)中国考古学家黄文弼教授在新疆考察,曾到巴楚调查托和沙赖古城,称:托和沙赖塔格系—南北行小山,中断为二,一在路南,一在路北,现行大道即从中经过,古代遗址即散布在大道两旁山上,路南为古寺庙遗址,半山腰有一木牌,为巴楚县知事段瑔所立,-尉头州废城遗址,又在两旁题识云:‘按志载尉头州故城遗址在此,惟迤北五里,及玉河北百余里东扎拉提属地,尚有废城遗址,颓垣败屋,规模宏大,疑为尉头州遗址似在于兹,或为汉时尉头国建治之所,亦未可知也’。按东扎拉提故城,为清代所筑,并非故址。迤北之古城,疑即托和沙赖北山之废城遗址也。路北为古城,在北山南麓,计城三重,城墙已毁,现仅余城基。内城自山腰绕至地面,计756米。山脚并有古房屋建筑遗址。外城计1008米,接内城,绕于平地至山巅,接大外城,大外城则由外城绕山头至山南根,计周1668米,在南山根尚有古房屋遗址及墓葬。现城中,已辟为田舍,只余古城遗址。山腰尚可见土坏新砌之城墙遗迹,南北开门,现本地称此城为托和沙赖,“九间客房”之义。而汉人则呼为唐王城。《新疆图志·建置志》云:‘今城(巴楚)东北一百五十里,图木舒克九台山北有废城,樵者于土中掘得开元钱,因呼为唐王城’。吾人根据《新唐书·地理志》、《贾耽道里记》云:‘据史德城,龟兹境也。一日郁头州,在赤河北岸弧石山’,按喀什噶尔河亦名克孜尔河,译为红河,亦即赤河之义,现克孜尔河虽已断流,但古时河流经行遗迹尚可得见,此城正在旧河床北岸山上,与《唐地志》所述郁头州城形势完全相合,则此地亦即唐代郁头州也,又为古龟兹国西境据史德城。

1959年新疆博物馆南疆考古队曾来此调查,在脱库孜萨来古城一带发掘和征集了四千多件文物,称在古城中发现的重要文物:有文字的木简30多枚,上面有汉文、回鹘文和阿拉伯文的大小纸文书(从公元6世纪到11世纪)200多片,汉代五铢钱范四、五种,还有古代的麦穗、棉籽、瓜果核等。

1990年、1992年新疆喀什地区文物普查队在巴楚文物普查中,对脱库孜萨来古城进行调查,发表材料称:古城位于脱库孜萨来东南端,其西依山而建,东、北及南三面部分在山坡上,地势明显西高东低。50年代时,此城保存尚完整,呈长方形,有三重城墙,现几乎破坏殆尽。现古城尚存北部的第二、第三重及东部第一重城墙的一段。北部的二重城墙残长360米,三重城墙120米,东部的一重城墙残长200米。北部的二、三重城墙间隔60余米,墙高1-2米不等,厚约10米左右。城墙有的地段为夯筑,有的则为土坯垒筑,两种方法建筑的墙垣部分地段不衔接,这可能是二次加工修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