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老街

石泉县城,位于县境中心部位。县城城址,建在汉江北岸石质高台。四面群山环抱,依山傍水。城南有汉江缓缓东流,城西有珍珠河及饶峰河交汇,城东与石磨乡为邻,城西北和古堰乡接壤。城区南北宽近1公里,总面积为3平方公里。

早在晋代以前,这里就已经是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村落,名称东阳村。东晋元帝(317~323)时,朝廷为了控制流民,曾在这里设置晋昌郡,距今已有1600年的历史。

两魏废帝元年(552),因城南有泉水数眼,其水清冽,四时不涸,故将原永乐县改为石泉县。清代,县城称为在城,属石泉里所辖,16地中的中地。民国初年称城关镇。民国二十八年(1939),因防洪涝,于城周遍栽杨柳。当时,柳树成行,郁郁葱葱,因而改城关镇为柳城镇。

石泉县城从晋代设晋昌郡后,就建有城池。因临汉江,常遭水患。清康熙《石泉县志》记载,石泉县城,明代“洪武二年(1369)建。周回三里三分,石基砖垣连堞,高三丈三尺。”道光《石泉县志》又载:明成化十七年(1481)“知县张翔筑东北城,覆以砖石”。正德四年(1509),“副使来天球四面筑城,周三里,以御蜀寇”。正德十三年(1518),“知县卢绣,复加完善”,因“城临汉滨,涨发之时,四周皆水,以故寻筑寻圮”。万历年间(1573~1619),知县杜珏又重修石泉山城,“乃以石为基,以砖为堞”。还修了4个城门。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知县李照远把北门改修为炮台。于是,县城只有东、西、南3个城门。道光二年(1822),石泉涨大水,“城垣倾圯崩塌”。二十四年(1844),知县慕维城“劝捐重修”,直至二十八年(1848),在知县舒钧的督导下,才完成了修建城池的任务。城围2公里、252步,城高1丈5市尺(合今5米)。有东、西、南3个城门,并新开小南门。东城门上建有魁星楼1座,高3层。“城通身昆石,石上以灰土合筑,外 加砖堞。江边石堤二道,底挖掘至实基,下石丈余,高复丈余。计共长二百一十二丈”。

石泉县城,从明代洪武二年(1369)建城到现在,已有600多年的历史。现存的古迹,有西、东、南门。东门楼石刻”远瞩金州”,西门楼石刻“秀挹西江”,南门石刻“雄临汉浒”,小南门石刻“康济”。

石泉县城老街及东、西城门楼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修复,重现明清时的建筑风貌,成为游客游览石泉的又一新亮点。

县城老街全长1千米,历史上曾经是商贾云集、繁荣富裕的商贸一条街。随着县城规模扩大和城市中心北移,老街低矮的房屋结构、陈旧的木板门面房和落后的排污设施满足不了现代人追求宽敞舒适、清洁卫生的生活要求,老城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随着石泉旅游产业的快步发展,县委、县政府一手抓景区开发建设,一手抓老街的恢复改造,力争将老街打造成县城旅游新亮点。

老街及东西城门修复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按照修旧如旧、重现历史的原则,利用仿古建筑的修复手法,较好的恢复了原貌,使其成为一条仿古商业休闲步行街。修复后的老街古朴幽静,沿街是统一建筑风格的青砖灰瓦、飞檐吊角的门面小楼,基本保留了明代建筑的特点,与东西城门、禹王宫等古建筑相映交辉,浑然一体。夜幕来临时,彩灯妆点的明清一条街更散发出别番风味,形成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吸引着游客们驻足、留连。

为促进古街商贸繁荣,我县制定了优惠政策,已经有40多家个体经营户落户老街从事餐饮、茶馆、文化娱乐、小百货零售、土特产中销售及旅馆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