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汕头领事馆旧址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日本领事馆旧址:
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11号的日本领事馆旧址目前正由市检验检疫局使用并管理中。这座建成于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的建筑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重建过一次,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包括主、附楼建筑和前、后花园,为典型的日式西洋楼,保存完好,建筑风格和结构基本维持原貌。针对其因年久失修出现的安全隐患,市检验检疫局也斥资进行修缮维护,为保护好该建筑物做出了贡献。
目前,日本领事馆旧址已被列为汕头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在此基础上,市检验检疫局进一步积极准备和补充完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将该旧址申报为广东省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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