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广州市消防局旧址位于越秀区文明路47号。建于19世纪20年代,是广州走向近代化的标志之一。
上世纪初,由于广州建筑比较密集,人们防火意识薄弱,火灾频频发生。市政府成立的-处下设–,在文明路上搭起一座竹楼,还建了一个10多米高的瞭望台,从那里可以监视全广州的火况。1924年,当局决定建立消防总局,英国留学归国的广州消防总署署长陈墨香决定仿照当时英国的消防建筑建造新的消防局楼房。该楼由美国设计师伯捷设计,为两层的西式楼房。由于经费不敷,工程拖了4年,直到1927年才完成。消防局的瞭望台高29.52米,一度是广州市最高的建筑之一,可以很清楚的鸟瞰广州全景。在高塔上的瞭望员观察到火灾,就拉铃示警,并通过竹筒向下面的人通报火灾的地点。有经验的瞭望员可以精确地说出火灾发生的内街小巷,被誉为“活雷达”。当时,还从国外引进了多种先进的消防设备,可惜多数消防车在难中被毁损,唯一一艘景华消防舰也在日寇侵占广州期间被炸坏了。解放后,该址一直作为公安消防驻地。
2002年7月,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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